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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打防并重 广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呈新格局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2012-01-17
    2011年12月9日,广西梧州市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城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40名,对2家无证餐饮店依法取缔。这是广西有关部门联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缩影。2011年广西组织实施了多次大规模、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协调、联合行动、打防并重”的工作新格局,并纳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内容。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组长都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制定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互通制度等,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人社局等23个单位的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负责协调日常及相关会务的处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
 
    二是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各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集中行使园林、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区亮证亮照率达到95%以上。各市人民政府统一划拨一定经费,保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从宣传、人员、专项整治、会议等经费保障,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维护广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各市人民政府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抵制、打击无照经营违法活动的氛围。同时发挥社会举报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作用,质监、工商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举报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查实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工商部门通过在报纸、互联网上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食药监局、农业局、质监局、公安局、人社局等单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本部门的,及时抄告相关许可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如柳州市“无照办”专门制定了《柳州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分别由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为重点的食品、药品、餐饮、药械、网吧、农资、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校园及周边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年末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坚持教育在先,取缔在后的工作方法。对首次无证无照经营的免于处罚,并限期补办前置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及大中专毕业生经营的是无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及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开辟“绿色通道”,快捷补办。对于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帮助经营者创造符合办证办照的条件。如卫生部门推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预先警示制度、工商部门采取“行政指导”制度,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先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其停止无证无照经营并引导其办证办照。
 

    通过以上措施,广西2011年没有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区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7919人次,检查市场2232个,检查各类经营户81285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35480份,查办无照经营户案件13108件,总案值13778.28万元,罚没金额1882.3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比增长4%、32.6%、12.6%。引导办照6953户,取缔3508户,分别比上年同比增长37.8%、71.6%。许多无照经营行为得到了规范,无照经营现象明显减少,亮证亮照率达到95%以上,不仅有效地遏制了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我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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